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欧碧玺新派摄影抄袭我司网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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POST TIME:2011-3-10 16:14:29       READ:5772

欧碧玺新派摄影未经薇拉摄影允许,私自翻抄薇拉摄影官方网站设计版面以及文字拷贝。严重损坏薇拉摄影全体工作人员智力劳动成果所享有的专有权利。

薇拉摄影对此种模仿行径深恶痛绝,现通过薇拉摄影官方网站进行曝光。再次告诫广大同行自重,并尊重他人所创造的知识产权。薇拉摄影知识产权的独占性,即只有权利人薇拉摄影品牌才能享有,他人不经权利人许可不得行使其权利。以营利目的的抄袭,通过信息网络传播他人作品,或者利用他人上传的侵权作品,在网站或者网页上提供刊登收费广告服务,直接或者间接收取费用的; 薇拉摄影都将会一如既往地维护自己的权益,并与侵权者或单位斗争到底。

附:司法解释重申了《侵权责任法》的不合理规定,网络侵权有连带责任。
"明知他人实施侵犯知识产权犯罪,而为其提供互联网接入、服务器托管、网络存储空间、通讯传输通道、代收费、费用结算等服务的,以侵犯知识产权犯罪的共犯论处。"

薇拉摄影提醒您参考阅读:
网络侵权
 

网络侵权行为按主体可分为网站侵权(法人)和网民(自然人)侵权,按侵权的主观过错可分为主动侵权(恶意侵权)和被动侵权,按侵权的内容可分为侵犯人身权和侵犯财产权(也有同时侵犯的情况)

  网站侵权多为主动性侵权,即网站转载别的网站或他人的作品既不注明出处和作者,也不向相关的网站和作者支付报酬,这就同时侵犯了著作权人的人身权和财产权,因为大多数网站都是赢利性质的经济组织,利用别人的劳动成果为自己牟利而又不支付报酬,其非法性是显而易见的。我们可以发现,这种情况大量存在着,很多网站把属于别人的软件、文章、图片、音乐、动画拿过来放在自己网站上供用户浏览、下载,以此向用户收费或者吸引广告主的资金投入。当然,侵权人是否以赢利为目的并不影响侵权的构成。 

  网站的被动侵权主要是指在网站所不能控制的领域内本网站的用户有侵权行为的发生,经著作权人向网站提出警告后网站仍不将侵权作品移除的情况。由于网站信息的海量和自由度较大的特征,决定了网站不可能审查所有上传信息的合法性,当网络用户有侵犯著作权行为的发生时,网站往往不能及时发现。此时,权利人不能追究网站的侵权责任。但网站负有配合著作权人查明侵权人信息(一般的网站都实行注册用户管理)的义务,并在著作权人提出证据证明侵权行为确实发生并向网站提出警告后及时将该作品移除,否则即构成共同侵权。 

薇拉摄影公司品牌管理部门
AVIVA Brand management department 2011.3.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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